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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百名青年时代先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9-28 11:41:01 【文件资料】 浏览次数:2840 作者:admin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广大青年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吕梁菁英-聚力中国梦,青春献吕梁”主题实践活动之“百名青年时代先锋”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面向各行业优秀青年群体,在全市十大领域开展“百名青年时代先锋”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青年典型,激发广大普通青年的“成功梦”,动员广大青年为建设新吕梁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团市委牵头成立组委会,邀请市委领导担任顾问,吸收组织、宣传、政法、人事、媒体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委员,指导评选活动的开展。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吕梁市委。
三、评选原则
一是坚持群众性原则。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社会,向基层一线倾斜,把各个领域事迹突出、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青年选拔出来。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严肃程序,严明纪律,确保评选过程严谨、规范、公开、务实。
四、评选范围和办法
1、评选范围。在全市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商贸服务、高新科技、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文化传媒、教育卫生、建设环保、道德风尚十个领域开展“青年时代先锋”评选活动,推出在全市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发挥带头作用的“百名青年时代先锋”。参评条件为, 40周岁以下,无违法违纪情况,在本领域内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先锋引领作用,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认度。评选主要面向社会和基层广大青年,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公务员比例整体不超过20%。
2、评选办法。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媒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报名。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从本地、本系统行业优秀青年人才中推荐。社会推荐:由市县两级“两代表一委员”三人以上联名推荐,每次仅限推荐一人。媒体推荐:市新闻办、报社、电视台在近年采访报道中发现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可直接推荐,推荐人选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五、评选程序
    1、启动阶段。下发活动实施方案;举行活动动员大会和新闻发布会,在我市各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2、推荐阶段。被推荐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吕梁市“百名青年时代先锋”推荐表》(附后;也可在吕梁共青团网站下载);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2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文档。推荐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31日。
    3、初评阶段。组委会办公室将初审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并召集组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初评,按照评选类别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150名正式候选人。
    4、公众投票阶段。150名候选人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将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在活动官方网站登载;开设网络投票平台,同时设立监督信箱,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
    5、最终评审阶段。投票截止后,召开组委会评审会议,由组委会全体成员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和第二轮无记名投票,组委会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各占50%权重,按得票多少产生 “百名青年时代先锋”。
    6、表彰阶段。由市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入选吕梁市优秀青年人才库,邀请部分领军人物代表在全市做巡回报告,优先吸纳推荐任省、市青联和青企协会员。
    7、宣传阶段。通过举办“百名青年时代先锋”巡展、在吕梁电视台、吕梁报社开辟青年典型宣传专栏、编纂《吕梁市百名青年时代先锋风采录》等途径大力宣传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弘扬领军人才的创业创新精神,提高知名度和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来源:吕梁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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