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目前,“五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