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曾经的受助学子王剑锋千里迢迢从上海返回孝义市,来不及回家,就直奔该市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双手还上了当初上学时接受的2000元助学款。
王剑锋是西辛庄镇贺岭村人,孝义市2007年度“光彩助学”活动的受捐助者。“我2007年从孝义中学毕业,被山西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录取。当时由于家庭困难,经过市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组织协调,金晖集团董事长李生贵出资2000元对我进行了资助,这才得以顺利入学。”王剑锋说。
时光荏苒,学业有成的王剑锋毕业后在上海一家企业参加了工作。作为一名曾经接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他告诉记者:“5年来,我一直都保存着这份 ‘还款承诺书’,合同规定是工作一年之后主动还款。我经常提醒自己要努力,尽快把这笔钱还上,用来资助下一批人。”
王剑锋所说的“还款承诺书”,是在光彩助学活动中受资助学生签署的一份“光彩助学协议”。协议中,受资助人需承诺毕业或者工作一年后,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及时返还资助款,用于今后其他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使爱心善款能延续下去。孝义市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秘书长汪晓华介绍:“这个协议究其本质是一个君子协议,并非强制性协议,更不会强制要求履约,它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渡过暂时的难关,鼓励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培植感恩社会的情怀,并起到维护他们自尊心的作用。”
据了解,孝义市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从2002年开始发起捐助贫困大学生到2011年的十年间,每年都有数十名企业家出资参与,资助金总额达到544.95万元,资助学生总数2619人。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受助学生还款的却寥寥无几。显然,这条助学“爱心链”,还需要受助生的诚信与良知来共同维系。(记者任永亮 通讯员王卫华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