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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2 15:27:55 【文件资料】 浏览次数:836 作者:admin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深入推进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激励广大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支持、参与、热爱志愿服务的社会文化氛围,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项目奖评选将结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另行部署。现将个人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520个,优秀组织奖200个。

  二、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在全国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关爱行动”、助残“阳光行动”、 “海外计划”、 “精准扶贫”、“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

2.优秀个人奖参评基本条件:(1)年满14周岁至40周岁(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含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3正式注册,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获得群众普遍认可;(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优秀组织奖参评基本条件:(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者协会优先考虑。

  三、评选机构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邀请中央有关部门、新闻单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往届获奖者等社会各界代表40人左右组成全国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

  四、评选程序

1.申报2016815日—2016930)。一是向省级团委申报。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申报。鼓励各省面向社会直接开展申报工作,除6个省级系统团委外,每个省级团委推荐名额中个人奖不少于4个、组织奖不少于2个。相关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汇总、审核。二是直接向团中央申报。全国评委会设置40个优秀个人奖、20个优秀组织奖面向社会接受申报。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个人可通过关注“中国青年志愿者”公众微信号zgqnzyz125,回复“优秀青年志愿者”获取报名方式。直接申报的个人和组织应于9月16日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全国评委会将组织初评,并于10月8日前将初评意见反馈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各省级团委结合初评意见,对本省直接申报主体的参评条件进行审核,遴选确定社会直接申报类别的推荐提名名单,以单列形式纳入本地推荐提名范围(不占各省推荐分配名额)。为扩大评选表彰活动的影响力,倡导参评的个人和组织在9月30日前开通实名微博并@“中国青年志愿者”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官方微博。

2.推荐提名2016108日—20161021一是严格程序。各省级团委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个人、组织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初评,积极征求申报个人和组织所在单位、群众及有关方面意见,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推荐提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副处级(含)以上专职团干部不参与“优秀个人奖”评选,应结合实际推荐一定比例的社会组织进行提名。二是规范填报。各级共青团、志愿服务组织应积极指导申报人或组织认真规范填写表格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统筹申报个人、组织信息统计与汇总工作。三是把握节点。各省级团委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及遴选后所确定的直接申报类单列名额,于10月21日前将《“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汇总表》、《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全国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推荐登记表、汇总表、事迹材料、照片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传。

3.集中展示(2016108日—20161030日)。各级共青团、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利用“青年之声”平台集中展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中国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按省份分批推送先进典型精彩志愿故事、开展“为榜样点赞”活动;通过中国青年志愿者官方微博发起话题“#榜样的力量#”分享先进典型志愿服务心得,促进线上交流互动。

4.全国评委会终评(20161031日—20161111日)。评委会结合候选个人、组织的申报材料以及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实名投票,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获奖建议名单。

  5.社会公示(201611月)。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各奖项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

  6.审定获奖名单(201611月)。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公示结果,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7.组织颁奖活动(201612月)。结合2016年志愿服务交流会,统一颁授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等奖项;邀请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通过“青年之声”志愿服务联盟进行线上线下分享活动;组建宣讲团进行全国巡讲。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共青团、志愿服务组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

2.面向基层,挖掘典型。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最基层单位,着重推荐来自群众身边的优秀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评议。各级共青团、志愿服务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载体,组织开展以评选推荐为中心的讨论互动活动。确保将基层一线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展示他们的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注重总结和报道各级共青团、志愿服务组织推进此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活动、人人关心青年志愿者事业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曾松亭  刘大路

  电    话:010-85212037  85212732

  电子邮箱:tzyzgb2037@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412

邮政编码:100005

 

附件(点击下载):

1. 推荐名额分配表

2. “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申报表

3. “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4. “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

5. “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6.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汇总表

7.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汇总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来源:吕梁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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