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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为什么不能救到底?NGO永远的两难
 

发布日期:2016-06-20 17:43:09 【专业资料】 浏览次数:1517 作者:admin

  身为香港 NPO i-Action 创办人,我之前在 NPOst 刊出一篇「生命无价,生存有价:凉山深处的病危通知书」,是关于我在四川凉山阿布洛哈村用4000元人民币(近2万元台币)给一黑小朋友治病的事。

  在那之后,我一直纠结的是,这个病是需要长久治疗的,但村民没有这么多钱。我该如何让村民不会养成依赖,又不会害了他们,才能持续帮助一黑?

  我想过用借贷的方式。比如,每个月医药费2000元,i-Action 资助1500元,请他们自己出500元。但一开始我们可以先代为支出2000元,待年底他们有收成或可以卖猪时,看一共累计了几个500元,再一并还款,这样是否妥当呢?

  图片提供/Sonya

  很爱管闲事的阿北:

  首先,这个专栏实未免变得太互动!为什么连其他专栏作者遇到的问题,阿北也要管!

  但念头一转,这不就是我理想中「农民学校」最棒的共学机制吗?就像我们在缅甸时都会提倡,不该由从来没种过田的农业专家来「教」农民,而该由农人之间互相讨论,在彼此身上学习。

  既然如此,我就来试试看吧!

  如果换成是阿北我,我会想办法做对两件事:把程序做对,并且把金额算对。

  第一件事,我想知道这样的资助计划跟 i-Action 的宗旨有没有违背。

  到了 i-Action的脸书,我看到的组织宗旨是:

  【i-Action】成立于2013年12月,是一个行动/计划/平台,藉广聚大众爱心与力量,鼓励社会不同阶层人士也可以力所能及的为人道尽一分力,以生命影响生命。

  过程中,没有施与受,而是透过双方的交流,分享彼此生命中的拥有,可以是物资、信念、快乐,或是人生故事等。

  我的妈啊!这种愿景也未免太广泛!(摔笔)

  不过,资助病童确实没有违背 i-Action 的组织宗旨。

  我在缅甸执行的教育计划,聚焦在让濒临永久失学的非正式教育系统学童,让他们能够完成基础教育。当时确实遇到棘手的状况,就是其中一个受到资助的孩子眼力急速退化,如果不立即动手术就会永久失明,但是他们家非常贫穷,不可能出得起手术费,所以请求我们帮助。

  眼科手术确实不在学童教育计划的赞助项目中,但如果不帮助的话,这充满前途的孩子就要失明了,该怎么办?

  手术费就像一黑的状况,虽然不多,要找个捐款者赞助不是问题,但是此例一开,后续的问题才是我们伤脑筋的地方。「毕竟这是一个社区,要用社区传统的方式来解决。」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经营这个非正式教育的学校,是当地的一间寺庙,寺庙的住持是村子里的意见领袖,比村长还有威望,因为这位和尚识字、念过书,跟一般村人比起来见多识广,又有悲天悯人的宗教情操,所以村人无论邻居吵架或夫妻失和,都会来找这位住持,甚至来问六合彩的明牌,没钱时也会拿着金链子、戒指来典当借钱,住持还真的就当高利贷,放三分利给村人。

  「师父,如果你有钱,你会不会出手这件事?」我问。

  「我会。」住持说。

  「你会借钱给他,还是会无偿帮助他?」我又问。

  「这孩子会念书,也爱念书,但是爸爸早就死了,妈妈一手带大这个独生子,我如果有能力,会无偿帮助他。」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师父。」我道谢完就走了。

  隔天一早,我把这对母子邀请到寺庙里,当着那些一早就来问明牌、请求开示,询问家里大小事的村人,拿了跟这一笔手术费同样数目的钱,在他们面前捐给了寺庙的住持,接着住持转手,原封不动将这笔钱交给了母亲。

  因为这钱是「信徒捐给寺庙」的善款,所以他们不用还。可是其他村人也不会因此觉得不公平,因为这笔钱的用途,是由地方上最有威望的人做主的,而不是我这个外人爱给谁就给谁,所以没有人觉得不恰当。

  后来这孩子很幸运手术成功,恢复视力,回到学校继续上学。毕业的时候,母子俩还特别请我回到庙里,当着住持感谢我们组织的帮助。

  这样听来或许很奇怪,但是怎么把不符合组织宗旨,却有必要的捐款给予需要的人?首先,就是要把这一笔钱变成别人的钱,这个转手的麻烦过程其实很重要,也会省去未来很多麻烦。

  第二件事,我想知道受捐助者部分负担,是否合理。

  这个需要2000元自付额500元的计算基础,我想知道是怎么计算得来的。如果希望他们养猪卖了猪以后还款,我们真的知道一只猪要养多久、每个月的成本多少、可以卖多少钱,因此而确定这是农民可以负担的数目吗?

  如果一黑的爸爸,每个月因此要额外多出这笔 500 元的负债,我们有没有配套措施,帮助他增加 500 元的收入?

  为了这个,我特别做了一点调查。目前大陆的农村或是一些小的县城镇,市场上卖的猪大多是农民家里养的俗称「土猪」,跟大城市里有规模的养猪场不同,因为饲料也相对用得少或者不用,所以长得比较慢,饲养周期比较长。养猪场养4、5 个月就可以卖,农村可能得养到半年至 8 个月上下。

  但是猪肉每斤的价格基本上是固定的,所以农家养猪周期长,成本相对就高,所以每家也不会养很多,顶多就是 1、2 头。

  Sonya说的这种猪,就是所谓的「过年猪」,乡下人过年时当作年菜自家加菜用的,没有对外卖。但是如果要还债,那就要另外多养。如果要多养,就得另外花一笔钱买小猪。

  目前的大陆农村,并不是自己养老母猪繁殖,大多数农村家庭顶多只能养到 3 头左右的猪,然后另外去买已经长到 10 多公斤的猪仔。2016年,买小猪的价格涨到了大约1000元左右。根据调查,农村卖猪都是卖生猪,一整头喊价卖给猪贩,一头120公斤的生猪价格大概在2200元左右,这就是农民花半年以上养一头猪,最后拿到的价格。

  如果当地人喂猪吃的饲料,是自家种的玉米,或是山上地里的猪草,那就可以不计算成本。也就是说,扣掉买小猪的钱,农家 8 个月可以赚1200元,如果养 3 头卖 2 头,那就是赚 2400 元,2400 元摊提到 8 个月的养猪期间,也就是每个月可以多赚 300 元。

  换句话说,每个月只多赚300元,却要还500元,这是一黑这样的农家负担不起的。为了8个月后赚2400元,要先拿出2000元买小猪,这也是一黑家做不到的。

  所以如果换成是我,我会先出钱买两只小猪,请一黑家代养,8个月后卖猪的钱,无论多于或少于2400元,都无所谓,就是还i-Action卖这两头猪的钱,卖得价格多一点、少一点,都不会造成一黑家的负担,而这8个月的期间,一黑家跟所有的村人,也都会每天看到这两头「还债猪」,知道拿了人家钱不是不用还的。

  从 NGO 工作者的角度,计划的公平性跟合理性固然是重要的考量,但更重要的是,就跟做生意一样,程序要对,数字也要合理。

  巧思引导,赋权社区

  此外,为了让程序顺利,我通常会用引导的方式,让社区去主动思量出要怎么还,能还多少钱,为了让他们安心,我也会事先告诉社区,我一定会努力争取组织支持他们共同商议出来的结果,因为社区应该要主动告诉赞助者他们想怎么做,而不是被赞助者告知该怎么做。也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社区对于计划才会产生拥有权/(ownership)。

  因为,就算计算出来的数字一样是月还500元,但如果是一个相对有钱的赞助者提出,社区就会觉得赞助者很计较,这500元自付额就是社区多出来的负担,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赞助者是有成本的,只会觉得有钱人真不干脆,1500元都愿意给了,为什么抠这500元。

  但如果最后是贫穷的社区自己提给赞助者这个方法,社区就会觉得用500元可以赚1500元很值得。虽然这需要很多的铺陈跟绕远路,但能因此让社区觉得这个计划是他们自己提出来的,才会有责任感,也才值得。

  「做对的事,把对的事做好。」2个条件,缺一不可,作为 NGO 工作者,希望我们都能常常彼此提醒。

 


来源:吕梁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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